一户一宅政策下,我可以拥有多处宅基地吗?

原则上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但在特定情形下,拥有多处宅基地可能合法。“地随房走”原则:若通过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,即使已有宅基地,仍可合法拥有。限制:若继承的房屋倒塌,宅基地可能被集体收回。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,成员间合法买卖宅基地及房屋,形成的“一户多宅”可确权。管理部门衔接问题:因历史原因或管理部门工作失误导致的一户多宅,可依法确权。符合分户条件(如成年子女需另立门户),但尚未分户即另行建房,经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,可补办手续后确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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