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是否主动审查保证期间
杭州律师哪个好
2025-04-13
1.法官一般不会主动审查保证期间。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,或按法律规定确定的,是保证人担责的时间范围。
2.保证期间过了,保证人的责任就没了。主张保证期间已过的抗辩权,是保证人的权利。
3.法官遵循不告不理原则,只有保证人主动提抗辩,才会审查保证期间是否届满等,来确定其是否担责。无抗辩时,法官通常不介入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一般情况下,法官不会主动审查保证期间,只有保证人主动提出保证期间已过的抗辩时,法官才会审查相关事实。
法律解析:
保证期间是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或依法律规定确定的,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范围。按照规定,保证期间经过,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。而主张保证期间经过这一抗辩权属于保证人的权利。由于法官遵循不告不理原则,所以在无保证人提出相关抗辩时,法官通常不会主动审查保证期间。只有当保证人主动提出保证期间已过的抗辩,法官才会对保证期间是否届满等相关事实进行审查,从而确定保证人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。如果您在保证责任方面遇到了问题,或者对保证期间的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惑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便获得准确且有效的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法官一般不主动审查保证期间,这是基于保证期间性质及不告不理原则。保证期间是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或法定的,用于界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,期间经过保证责任消灭。是否以保证期间经过抗辩是保证人的权利。
2.当保证人主动提出保证期间已过的抗辩,法官才会审查保证期间是否届满等事实,以此确定保证人是否担责。
3.建议债权人密切关注保证期间,在期间内及时向保证人主张自己的权利,避免因期间经过使保证人免责。保证人若发现保证期间已过,应及时行使抗辩权维护自身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保证期间是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或依法律规定确定的,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范围。当保证期间经过,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。
(2)法官遵循不告不理原则,一般不会主动审查保证期间。因为主张保证期间经过这一抗辩权属于保证人的权利。
(3)只有当保证人主动提出保证期间已过的抗辩时,法官才会对保证期间是否届满等相关事实进行审查,进而确定保证人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。若无保证人提出相关抗辩,法官通常不介入保证期间的审查。
提醒:
债权人应密切关注保证期间,避免错过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时机;保证人若认为保证期间已过,要及时提出抗辩,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如果债权人想要确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,要密切关注保证期间,在保证期间内按照约定或法定方式向保证人主张自己的权利,避免保证期间经过。
(二)对于保证人而言,若发现保证期间已过,应主动向法官提出保证期间经过的抗辩,以此来免除自己的保证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,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,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,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
2.保证期间过了,保证人的责任就没了。主张保证期间已过的抗辩权,是保证人的权利。
3.法官遵循不告不理原则,只有保证人主动提抗辩,才会审查保证期间是否届满等,来确定其是否担责。无抗辩时,法官通常不介入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一般情况下,法官不会主动审查保证期间,只有保证人主动提出保证期间已过的抗辩时,法官才会审查相关事实。
法律解析:
保证期间是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或依法律规定确定的,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范围。按照规定,保证期间经过,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。而主张保证期间经过这一抗辩权属于保证人的权利。由于法官遵循不告不理原则,所以在无保证人提出相关抗辩时,法官通常不会主动审查保证期间。只有当保证人主动提出保证期间已过的抗辩,法官才会对保证期间是否届满等相关事实进行审查,从而确定保证人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。如果您在保证责任方面遇到了问题,或者对保证期间的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惑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便获得准确且有效的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法官一般不主动审查保证期间,这是基于保证期间性质及不告不理原则。保证期间是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或法定的,用于界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,期间经过保证责任消灭。是否以保证期间经过抗辩是保证人的权利。
2.当保证人主动提出保证期间已过的抗辩,法官才会审查保证期间是否届满等事实,以此确定保证人是否担责。
3.建议债权人密切关注保证期间,在期间内及时向保证人主张自己的权利,避免因期间经过使保证人免责。保证人若发现保证期间已过,应及时行使抗辩权维护自身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保证期间是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或依法律规定确定的,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范围。当保证期间经过,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。
(2)法官遵循不告不理原则,一般不会主动审查保证期间。因为主张保证期间经过这一抗辩权属于保证人的权利。
(3)只有当保证人主动提出保证期间已过的抗辩时,法官才会对保证期间是否届满等相关事实进行审查,进而确定保证人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。若无保证人提出相关抗辩,法官通常不介入保证期间的审查。
提醒:
债权人应密切关注保证期间,避免错过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时机;保证人若认为保证期间已过,要及时提出抗辩,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如果债权人想要确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,要密切关注保证期间,在保证期间内按照约定或法定方式向保证人主张自己的权利,避免保证期间经过。
(二)对于保证人而言,若发现保证期间已过,应主动向法官提出保证期间经过的抗辩,以此来免除自己的保证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,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,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,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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